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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检查伤交警 进了牢房又赔钱

  发布时间:2009-09-01 21:13:57


   

    9月1日,妨害公务的被告人沈栋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6126许,被告人沈栋发乘坐由其子沈海云驾驶的无牌照“东风”货车,在榆中县和平镇高速公路出口处遇到正在执勤的榆中县交警大队和平中队民警袁某。当袁某发现该蓝色无牌照“东风”货车后,示意该车停车进行检查。被告人沈栋发指使沈海云逃避检查,驾车驶往和平什字。执勤民警袁某驾驶警车追至和平镇什字,对该车依法进行检查时,沈栋发再次指使沈海云将车辆开走,并用拳击打袁某的头、脸部致其受伤。经榆中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袁堡所受损伤属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医疗费3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栋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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