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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理纠纷酿大祸 张某赔钱又坐牢

发布时间:2010-12-22 11:15:19


受害人张某与被告人冯某系邻居,本应和睦相处,然而因邻里纠纷酿成大祸,受害人张某左手腕断离造成终身残疾,被告人冯某不仅承担了巨额赔偿又要在高墙内服刑。

2010717来紫堡乡火家店村两邻居张家与冯家,因冯家盖房子砌墙,张家认为冯家占了自家的地发生了纠纷,进而发生相互厮打,吃了亏的冯家边电话告知在兰州打工的被告人冯某,冯某从兰州回家后得知其父母被邻居张家父子打伤,便持家中的两把菜刀到张家寻找张家父子,张家之子见状沿房后水渠跑走,冯某追至张家门口左侧的水渠边时与张父相遇,张父欲上前劝阻时,冯某便举刀将其左手砍断跌入路旁水渠中,后冯某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张加恒所受损伤为重伤。726冯某在其父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在家人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不能正确对待,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冯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已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且其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从轻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五年。真是邻理纠纷酿大祸,西家断手成伤残,东家坐牢又赔钱,血的教训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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