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榆中县法院网,今天是

榆中县法院网


 

司法鉴定“前一步” 助力解纷“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03-07 13:14:15



    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新成效。榆中县人民法院聚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积极探索规范诉前调解中的委托鉴定工作,金崖法庭率先开展诉前鉴定工作并取得有益成效,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实践中,在对争议本不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进行调解时,各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但是这类案件往往需要有工程量、伤残、三期等鉴定结果的辅助,而鉴定程序作为司法程序需要在立案后开展,这将使得部分案件失去诉前调解的机会,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此时诉前鉴定的适用不仅可以缓和当事人的矛盾和诉累,也为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程序后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自2023年11月起,金崖法庭对3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1起侵权责任纠纷、1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试行适用了诉前鉴定程序。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法庭告知涉案各方当事人适用诉前鉴定的优势并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将上述纠纷案件鉴定申请等材料交由技术室选定鉴定机构开展后续鉴定工作。在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无异议后,法庭工作人员及时与当事人确定调解时间,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截止目前,除两件尚在鉴定中的案件,其余出具鉴定报告的诉前鉴定案件,均已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其中两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在法庭的督促下,已经履行完毕。真正的做到了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的相统一,高质高效的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榆中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做深诉源治理,做实执源治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