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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营养餐专项资金贪污案

发布时间:2024-02-29 17:14:04



    2月28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营养餐专项资金贪污案。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成员、教育局分管营养餐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各学区分管营养餐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等百余人旁听庭审。

    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施某受某学校委托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管理人员,负责营养餐食材采购、制作、发放及营养餐费用报账等工作,其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专项资金369210元。

    庭审中,法庭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

    以案为鉴明初心,以案为镜正衣冠。正值开学之际,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一次发人深省、直击心灵的政治课,也是一次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的廉政课,给旁听人员敲响廉洁的警钟,让旁听人员深刻认识到要时时绷紧廉洁弦,事事保持清醒脑,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民以食为天,食堂作为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支撑,其饭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成长及全校师生的健康,是重中之重。该领域所引发的营养餐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营养餐专项资金等相关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层廉政建设及监督约束存在风险隐患。如果想从学生嘴里抠钱,那么必然会用质次价高、甚至不合格的食材来弥补漏洞,一旦出现问题,将影响极大。所以说,学校食堂的“微腐败”不是小问题,不能“微处理”,必须“零容忍”,要让食堂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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