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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庭审现场:认清“帮信罪” 拒当“工具人

发布时间:2023-12-14 10:35:01




    12月7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帮信罪”案件,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6名职员代表应邀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邱某等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构成“帮信罪”。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帮信犯罪对电信诈骗行为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社会信任体系。

    近年来,帮信案件总体数量高位运行,今年1月至11月,榆中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54件,同比上升超三倍。随着打击、风控、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识骗、防骗能力逐渐提高,帮信案件数量涨幅虽逐步放缓(如图),仍需保持严厉打击态势,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警醒一片。 

    今后,榆中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我管促共管”。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防范帮信犯罪,擦亮眼睛,不为蝇头小利所惑,远离包括帮信罪在内的任何犯罪。强化沟通协作,多措并举切实守护好人民“钱袋子”,切实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链条,为打造平安榆中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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