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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我为啥非要找到你

发布时间:2023-10-26 17:40:04




   “送达”是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关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又直接影响着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效率,需要法院干警的耐心和细心,更需要当事人的配合和理解。

    日前,榆中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过简单明了,但因被告不配合送达,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办理进度。承办法官多次尝试联系被告领取应诉材料,但始终无法打通电话,又通过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方式和邮寄方式均送达无果。眼看审限将至,为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只能前往被告家中直接送达。

    被告户籍所在地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为顺利完成送达任务,工作人员早早出发,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奔波好不容易抵达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了解到被告家所在的位置。那里山路曲折,只能徒步前往,又恰逢接连几日阴雨绵绵,天冷路滑,让文书送达难上加难。工作人员翻山越岭,爬坡过坎,终于来到被告家中,但是,家中只有被告父亲,称被告近几年都没有回过家,也和家里没有联系,工作人员只能向被告父亲询问情况制作笔录后拍照离开。

    送达是工作,更是初心。虽然此次送达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但是每一步送达程序都是必经之路,都要严谨对待,只要有一点希望,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就不会停下送达的脚步。

    近年来,诸如此类无法联系到被告,前往家中无人的案件众多,送达难的问题时常是制约案件审判效率的“瓶颈”。榆中法院积极拓展思路,多举措保障送达更及时、更高效、更规范的实现。法院干警时刻坚守司法为民情怀,在每一次接待群众过程中,在每一件案件的审理中、送达中,展现着法院人的专业,传递着司法的温度。

    法官提醒:拒收法律文书等躲避、规避送达的行为不仅无法免除被告的法律责任、逃避诉讼,相反还会丧失举证、质证和抗辩的程序性权利,这可能导致自己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

    希望各位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的送达工作,诚信诉讼,这不仅是做守法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原被告双方积极参与诉讼,法官才能更好的查明案件事实,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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