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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护航青春 ——榆中法院邀请大学生旁听一起帮信罪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23-05-23 15:45:04




   5月22日,榆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邀请了西北民族大学180余名学生旁听庭审过程。

   2022年12月以来,被告人杜某某在明知出借银行卡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通过邮寄的方式出借于他人用于洗转资金。经查,其出借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共计洗转资金4924204元,其中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资金1974907元。被告人杜某某于2023年1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近年呈现高发蔓延态势,由此催生了两个关联犯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类犯罪涉案人员多,分布范围广,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高学历化趋势,“90后”“00后”成为该类犯罪的主要主体,这些犯罪主体当中不乏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对“两卡”犯罪缺少警惕和防范意识,难以抵制其“低成本、高收入”的金钱诱惑,经受不住诈骗团伙的拉拢、利诱,有的甚至由最初赚取佣金的“工具人”,演变为组织、拉拢、招募下线的“牵头人”,从而陷入犯罪泥潭不可自拔。这些被告人当中许多人并不具备强烈的主观恶意,但一般都对犯罪行为是明知的,最终也难以逃脱法律制裁。从该类犯罪的危害后果看,被害人的资金被转到指定账户,由于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特征,查实难度大,使得打击犯罪难以彻底,被害人损失难以追回。对此,榆中法院一直把公开庭审、以案释法作为从源头预防化解的重要方法,通过真实案例“零距离”教育、引导学生,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网络上“低息贷款”或“高收益投资”等虚假信息,不要轻易将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对于收到的各类信息要多方验证,不要轻易点击识别短信、微信中的不明链接、二维码,不要下载存在安全风险的应用程序,更不要为了获取所谓高额回报,出借、出租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帮助犯罪分子提取、转移诈骗资金,或者从事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免触及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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