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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陇原风暴”再发力 高效执行获赞誉

发布时间:2023-05-08 10:39:30



   近日,榆中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申请人在拿回了被拖欠两年之久的欠款之后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辛苦付出表示了感谢。

原告祁某某与被告潘某某于2020年10月15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付工程款,故原告诉至法院。

   榆中法院受理此案后,判决被告潘某某支付原告祁某某工程款99939.2元,若潘某某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潘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局高崇龙法官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潘某某送达了财产申报表、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向其告知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潘某某却不以为意且经多次传唤拒绝到院。为避免潘某逃往外地后使案件执行受阻,高法官立即将潘某某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全网布控。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19日下午,高法官接到了武威市凉州区火车站派出所来电,称潘某某在该派出所辖区内被控制。听此消息,高法官立即驱车前往,经过4个多小时的长途奔波,终于在晚上十点钟到达了凉州区火车站派出所见到了潘某本人。

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潘某某才意识到法院判决不是儿戏,榆中法院的执行力度也并非“嘴上功夫”,立即通知了家属到派出所当场履行所有的案款及迟延履行利息。潘某也具结悔过表示不该心存侥幸、轻视法律,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今后将认真学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自全省“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榆中法院严格对标上级法院行动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优化执行局内部分段执行的联动协调机制,全体执行干警轮班值守,24小时随时待命,“五一”当天,三名干警驱车前往金昌市成功执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自4月19日“陇原风暴”行动开展以来,共执结324案,到位案款1393.94万元,公安协助临控拘留被执行人7人,查封房产近20余套。

   下一步,榆中法院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部署,立足全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工作,采取强有力举措,切实加大执行力度,聚焦重点案件,回应群众关切,以维护人民权益,增进社会和谐,促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和宗旨,使“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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