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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此青绿 不负春光——榆中法院组织干警参加全县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23-04-17 09:08:28






    草树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4月14日上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榆中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号召,组织干警前往和平镇窦家山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播种绿色希望,助力环境保护,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为建设美丽榆中再添一抹绿色。

   扶正树苗、挥锹铲土、填平树坑、踩实新土……植树现场呈现出一幅忙碌而有序的画面,干警们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辛勤劳动,一棵棵树苗错落有致,在风中昂然挺立,在明媚的春光中展现出勃勃生机。

   近年来,榆中法院在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不忘积极服务生态建设。通过此次植树活动,美化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干警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法院团队凝聚力。

   下一步,榆中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植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风尚,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为助力生态文明绿色榆中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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