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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调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29 15:26:05


    近日,榆中法院民事团队成功调解两起涉企案件纠纷,既为双方企业纾困解难,也为企业间的下一步合作发展预留空间,实现了各方共赢,以有形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两份采购合同书,合同约定乙公司在甲公司处加工钢模板。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向乙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钢模板,并开具了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按合同约定签收、验收了交付的钢模板。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陆续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但受疫情及其他因素影响,致使两份合同均有剩余货款未付清。双方协商无果后,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给付甲公司剩余货款。

    [审理结果]

    榆中法院在受理两起案件后,了解到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相同,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对该两起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同时,在与甲公司庭前电话沟通下,了解到甲公司有付款意愿,承办人员对双方当事人组织了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系因疫情影响乙公司资金回流不足,导致支付困难。承办法官对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从法律和经济角度为双方提供了调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向甲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一笔欠付货款,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另一笔欠付货款。法院依法出具了调解书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参诉人对榆中法院热情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办案人员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

    [典型意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合同双方当事人本应当全面、诚信地履行合同,但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受疫情等客观条件的影响,部分企业会出现生产停滞、资金链断裂等各种问题,导致一时经营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偿还所负债务而陷入困境引发合同纠纷。在企业仍具有经营潜力和履约意愿的前提下,法院采用调解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调解建议,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既能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同时,也能减轻相对当事人短周期内的经济负担,使交易双方继续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帮助企业恢复经营、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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