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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陈旭红同志学习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1-09 16:12:43


 

    陈旭红同志1971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199410月参加工作,2008年任政工科副科长,2010年负责贡井法庭工作至今。工作以来,业精于勤,力求上进,曾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近日,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

贡井法庭处于榆中县区北部干旱地区,经济落后,土地贫瘠,辖下五乡一镇,总面积1127平方公里,人口约6万。辖区面积大,人口稀少且分散。贡井法庭仅有两人人员配备,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陈旭红同志自调任贡井法庭后,勤奋好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恪守职业本分,以切实为民司法的真诚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接访、每一次询问。辖区内下设12个便民联系点,定期开展巡回审理活动。每乡每村均发放便民联系卡片,详细填写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有呼必应、有诉必应,因而时有夜半答复来电,诸如“媳妇携款失踪,该如何”、“儿子非我亲生,赶快判我离婚”等问题。在矛盾突出,尚未进入法律程序阶段,接到诉求,立刻赶赴现场就地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已是常态,所有种种工作都无法以数字呈现。时常颠簸在 “一去几十里,烟村四五家”的乡村路途上,上门送达所受理每一件案件、四方查询案情…。四年来受理案件数较之以往翻倍增长,共审结案件268件,年均审理67件,年结案率均在99%以上,2015年前10个月份共结案79 件。

院党组现号召全院干警学习他踏实认真敬业奉献的工作态度、学习他恪守职业本分为民司法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为民所急为民所想的办案理念、学习他洁身自好安贫乐道的职业操守,为树立人民法庭法官形象和推动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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